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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函 (LETTER OF GUARANTEE)
業務簡介
保函業務是指我行接受客戶申請以保函或以備用信用證(以下統稱保函)形式出具的以境外機構為受益人的保證業務,或收到境外銀行出具的、以境內機構為受益人的保證業務。保函分成融資性和非融資性兩種。非融資性保函主要包括投標保函、預付款保函、履約保函、質量保函、付款保函、留置保函和關稅保函;
我行優勢
對外開出的保函/備用信用證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;
對外出具國外保函的幣種應為可自由兌換貨幣或人民幣。
服務功能
有利于保護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
銀行信用作為保證,易于交易雙方客戶接受;
降低客戶成本。
業務流程
客戶申請,并提交合同、保函申請書等材料;
總行國際業務部審核材料后,出具審單意見后,分支行 審議,上報總行貸審會,審批后由國際業務部對外開立保函。
主要風險
交易背景不真實或保函與項目背景不匹配
控制要點
保證客戶材料真實,數據可靠,客戶經理人員和經辦行各級信貸受理部門應加強對客戶的調查研究,增強責任感和風險防范意識。經辦行加強客戶經理人員的監督,防范與客戶串通偽造材料問題發生。